深圳市安合达科技有限公司在此特别提醒您,任何出借均有风险,为了维护您自身的权益、防范出借风险,在您签署本合同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合同文件以及与本服务相关的规则,尤其是粗体或下划线标注内容,并独立作出是否签署的决策。您一旦签署本合同,即视为您对本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有了充分、全面的了解,对在签署该等合同并加入该等服务后的所有权利、义务有了明确的认识并完全接受。若您不同意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请不要点选“同意”。
自动投标工具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联系方式:
乙方:深圳市安合达科技有限公司(或称安合达)
联系方式:4000750079
鉴于:
1、乙方作为一家在深圳市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网站:www.anhewang.com ,APP软件: 安合网,下称“安合网或安合网平台”)的经营权,主要通过安合网平台为互联网环境下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交易提供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约定的服务(下称“本服务”),并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出借人的合法利益。
2、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并自愿遵守安合网网站现有的相关协议及规则。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释义
本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安合网:指由安合达运营和管理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域名为:www.anhewang.com)和APP软件(“安合网”),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借贷撮合等服务。
二、本合同:指本《自动投标工具服务合同》及对本合同的任何修订和补充。
三、本服务:指安合网在平台发布借款标的项目,甲方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通过乙方系统自动匹配借款标的,协助甲方完成出借资金的配标事宜,实现分散甲方出借资金、降低甲方出借资金风险的目的。同时,甲方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代甲方完成所有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相关补充协议等)的线上签署工作,并代为办理相关出借资金的划转、扣划等事宜。
四、借款项目:本服务中提及的借款项目包括安合网平台初次发布的借款标的及出借人自行发布或者委托平台发布的债权转让标的。
五、借款人:指有一定的资金需求,在安合网实名注册,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六、出借资金/加入金额:指甲方按本合同的约定委托安合网提供自动投标工具服务、并通过安合网平台出借的具有合法来源的自有资金。
七、资金存管账户:指出借人或借款人在安合网注册后在第三方支付机构和/或资金存管银行开立的资金存管账户,可通过第三方支付机构、资金存管银行或其他通道进行充值或提现。
八、锁定期:自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投标成功后至甲方可以转让所投借款债权标的期间为锁定期。在锁定期内,甲方不能进行本服务项下所投借款项目的债权转让操作,锁定期结束后,甲方可向乙方提出债权转让申请。
九、授权期限: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的授权有效期间,乙方仅可在此期间为甲方提供服务。
十、第三方合作机构:指与乙方合作的资金存管银行及第三方支付机构。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借款项目(包括债权转让项目)自动匹配服务,所有项目均在乙方对甲方评定的风险等级范围内,匹配成功以后乙方将以直接页面展示、站内信等方式告知甲方相关借款项目信息。
(一)甲方加入金额:人民币【 】元。
(二)约定利率:【 】%。
(三)授权期限:【 】个月。
(四)锁定期:【 】个月。
二、收益的计算和分配
(一)甲方加入本合同项下的服务项目后,乙方即有权对加入金额代甲方进行系统自动投标匹配事宜,每笔资金均于匹配到具体项目并完成资金划拨后起息。甲方应将加入金额充值到其资金存管账户,以便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服务。
(二)甲方知悉并了解:本合同所列约定利率或相关《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年化利率不代表甲方实际收益率。如本合同第十条所述,甲方的出借资金及收益存在不能按期收回的风险,如甲方实际收益率低于本合同所列的约定利率或相关《借款协议》约定的借款年化利率的,甲方将收到实际收益,对此,甲方无任何异议。
(三)甲方知悉并了解,安合网未以任何方式对出借人的出借本金及收益进行承诺或提供担保,甲方出借本金存在本合同第十条所揭示的风险。在前述前提下,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为其出借资金进行借款项目自动匹配事宜,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平台服务费。
三、服务终止
在授权期结束后,甲方通过申请债权转让退出乙方依据本合同为甲方匹配的所有借款项目(含债权转让项目),即意味着本合同项下服务终止。具体债权转让规则按照安合网网站关于债权转让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三条 甲方的授权与认可
一、甲方签署本合同,即表示甲方同意并授权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本服务的具体职责。
二、甲方已知悉安合网的各项规则及已仔细阅读相应的《借款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并认可其全部内容,同意采用电子文本形式签署相应的《借款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
三、甲方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义代甲方进行如下事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代甲方将委托出借的资金进行投标、完成借款项目匹配,代其签署相应的《借款协议》或《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二)代甲方对每期返还的本金进行再投标,代其签署相应的《借款协议》或《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三)授权期内,在甲方申请债权转让的情况下,为甲方撮合、匹配债权受让方。代甲方进行债权转让或受让,代其签署相应的《债权转让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四)在授权期届满后(含届满当日),代甲方进行债权转让以完成退出事宜,并代甲方签署相应的《债权转让协议》;
(五)在授权期内,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规定、乙方基于合规目的的业务调整需求等,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将甲方持有的未到期债权及/或已到期债权以线上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第三方,且甲方同意乙方代其签署相应的《债权转让协议》等协议文件及相关补充协议,并在转让成功后将转让资金(指扣除平台管理费、转让费等费用后的款项)通过安合网平台进行再次自动投标或回款至甲方资金存管账户(如需)。
前述《借款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即对甲方发生法律效力,甲方同意受《借款协议》及《债权转让协议》相关内容的约束,乙方可根据该等协议和本合同相关约定,对相关款项进行划扣、支付、冻结以及行使其他权利,甲方对此均予以接受和认可。
四、甲方确认,接受并认可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代甲方投标出借的每一笔借款项目的项目详情(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借款用途、借款人背景、借款期限、借款金额、还款方式等),并自愿接受乙方代甲方签署的相关借款项目所涉及的借款协议、债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的约束。
第四条 资金的出借条件
一、甲方是持有有效身份证件的年满18周岁以上、非在校学生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本服务委托出借资金的起点为人民币【 】元,乙方将本着“时间优先”的原则为甲方的出借资金匹配借款项目(含债权转让标的)。
三、甲方保证其提供的出借资金是其合法所有的具有完全支配权的自有资金,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任何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甲方已在安合网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并将拟出借资金从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银行开立的自有银行账户充值至其资金存管账户。甲方承诺不通过他人银行账户代为充值,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及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甲方加入该服务后,乙方即有权依据甲方不可撤销的授权代其进行投标操作。
第五条 出借资金的运用与管理
一、出借资金的运用
甲方全部或部分出借资金通过安合网服务平台出借给借款人后,出借资金的运用应遵循如下原则:
1、严格遵守本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约定,维护甲方利益;
2、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规范、稳健及审慎的原则。
二、甲方资金存管账户的管理
甲方的资金存管账户将作为甲方在本服务中进行资金往来的账户,该账户由资金存管银行进行资金存管,由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充值、提现。甲方应按资金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规定向其支付相关费用(具体请见资金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网站的相关信息),甲方就费用支付事项有异议或纠纷的,应与资金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协商解决,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债权转让
一、授权期内,甲方自行转让债权的,应向乙方提出申请,并授权乙方在安合网平台发布债权转让信息,撮合甲方与债权受让人达成债权转让交易,并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授权期届满,甲方可选择如下两种退出方案:
A:甲方不可撤销地委托乙方在授权期届满后(含届满当日)代甲方进行债权转让以完成退出事宜。
B:甲方不委托乙方在授权期届满后(含届满当日)代甲方进行债权转让以完成退出事宜,甲方可在授权期结束后自行发起债权转让。
甲方确认,当甲方在授权自动投标时,勾选“授权到期委托债权转让”,则意味着甲方选择上述A方案,如未勾选“授权到期委托债权转让”,则意味着甲方选择上述B方案。
二、无论是甲方自行转让债权、或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代甲方转让债权,甲方均同意向乙方支付债权转让服务费用,具体的服务费用收取标准:债权转让服务费金额=服务期间甲方实际获得的收益–按照约定利率计算的收益,如果该数值为负,则债权转让服务费金额=0。乙方在债权转让交易达成后收取对应债权价值的服务费用。
三、甲方授权乙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合作机构在债权转让成功后、且在扣除甲方应付债权转让服务费用后将甲方应收的资金款项划付至甲方资金存管账户。
四、甲方应收的资金款项金额=债权转让价值-债权转让服务费。
五、债权转让前提
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后,甲方可通过乙方申请债权转让服务、乙方可根据甲方授权发起债权转让,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发布债权转让信息:
1、甲方提出债权转让申请时,所转让债权不包括安合网发布的特定产品或已参与特别优惠活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新手专享等优惠产品,具体以安合网发布的内容为准。
2、拟转让债权剩余期限应满足安合网对可转让债权剩余期限的要求(相关要求以安合网当时发布的产品说明及相关信息为准)。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对债权剩余期限的要求及条件作不时之调整。
3、本合同约定的锁定期满。
六、甲方了解并知悉,债权转让申请一经提出即不可撤销。乙方根据甲方申请在安合网平台发布债权转让信息后,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删除、修改该等信息,亦不得在债权转让交易达成后要求撤销、修改已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
七、甲方确认并知悉,在债权转让过程中,乙方仅作为网络信息中介平台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乙方不对债权转让的结果做任何承诺与保证。如甲方的债权未成功转让的,甲方将继续持有该债权直至债权期限届满,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债权转让其他事宜
具体的债权转让事宜及债权转让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甲方与该债权受让人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七条 税费和费用的承担
一、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债权受让人等,应分别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的纳税义务。
二、因乙方违反本合同所导致的费用支出,以及处理与本合同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不应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了解出借资金的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
2、监督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应尽的义务;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保证全部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且为其合法可支配财产;
2、甲方确认其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签署本合同及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及义务;
3、甲方确认其具备投资风险意识、风险识别能力、拥有非保本类金融产品投资的经历并熟悉互联网。同时,甲方了解借款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并确认其具有相应的风险认识和承受能力;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完整、有效;
5、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将加入资金充值至甲方的资金存管账户;
6、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费用;
7、不从事任何有损本合同的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有权对甲方的注册信息进行审核;
2、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二)义务
1、为甲方提供优质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
2、受甲方委托对甲方的委托资金进行借款项目匹配,并签署相应的协议;
3、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4、对甲方的信息及本合同的内容保密;
5、向甲方披露相关借款项目信息。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一、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条款,如有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于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住所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风险揭示条款
甲方已全面知悉并了解,在网络借贷交易中,安合网仅作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提供相关信息供出借人参考,并不对任何出借人及/或任何交易提供任何担保。安合网在依据本合同为出借人提供服务、且出借人与相关借款人达成了借贷交易后,所产生的出借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与安合网无关,安合网亦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可能面临的出借风险如下:
1、政策风险:因国家宏观政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行业政策、地区发展、法律法规等因素引发的政策风险可能会导致甲方的出借本金和预期收益遭受损失。
2、信用风险:因借款人违约未按时偿还借款本息,甲方的出借本金和预期收益将可能遭受损失。
3、流标风险:如自借款信息发布并开始接受投标时起至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止,借款标的仍未满标,该借款标存在流标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除非另有约定,借款存续期间,甲方无权提前终止出借,亦不得要求支取、使用出借本金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如甲方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转让所持有债权的或乙方根据甲方授权或本合同约定代甲方转让其所持有债权的,可能出现转让不成功、需继续持有债权至到期日的情形。
5、不可抗力风险:因发生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恐怖袭击或其他无法控制的事件、或发生不可预测或无法控制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电脑病毒爆发等突发事件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意外事件等,可能会导致甲方的出借本金和预期收益遭受损失。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全面知悉并接受可能存在的上述风险,并自愿承担参与网络借贷交易可能面临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一、因以下第三方合作机构原因导致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无法完成的,乙方将积极与第三方合作机构协调解决问题,如无法解决,导致甲方出借资金无法完成投标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第三方合作机构的错误或失误操作,导致出借资金或收益无法到账;
2、第三方合作机构对交易限额或次数的限制,导致出借资金或收益无法到账。
二、因甲方违约或未全面履行本合同,而造成甲方的出借资金或收益出现损失的,由甲方自行承担损失,与乙方无关。
第十二条 通知
一、乙方可通过安合网平台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或邮寄、传真等方式发送本合同及本服务项下的通知。甲方应在安合网平台上维持并更新其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确保其真实、最新、有效及完整。若甲方提供任何错误、过时、不完整或虚假的通讯地方和联系方式,因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的任何支出或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通知送达:
以下情形视为通知已送达:
1、通过安合网平台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无线通讯装置等电子方式进行本合同项下的通知,该等通知于通过安合网平台发送之日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通知的,在寄出后(以邮戳日期为准)后第3天视为有效送达;
3、专人送达的,在专人递送之交付日为有效送达;
4、以传真方式通知的,在传真发出时视为送达。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甲方通过网络在线点击确认同意签署本合同并缴付完毕全部出借资金后生效。
二、本合同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并将本合同存在安合网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保存期限至本服务终止后5年。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甲方需要通过安合网网站或客服人员、网站平台查询等方式了解相关信息。如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使甲方无法及时了解相关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同意乙方及乙方的合作方、关联方均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甲方的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收集、核实、数据分析、打印、整理、保存等。甲方授权乙方将其提供给乙方的信息、享受乙方服务产生的信息以及乙方根据本合同查询、收集的信息,用于乙方及乙方的合作方、关联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推荐产品、开展市场调查与信息数据分析等。
三、本合同及甲方通过点击确认及/或使用电子签章与乙方签署的《用户注册及授权协议》等相关协议,以及乙方在安合网网站不时公示之交易规则、说明、公告等涉及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共同构成了本合同之整体,甲方均须予以遵守,如有违反,应当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四、由于地震、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的交易中断、延误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小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