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协议
协议编号【 】
本《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签署:
甲方(债权转让人):
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乙方(债权受让人):
身份证号码/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各方”。
鉴于:
基于甲方持有深圳市安合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安合达”)运营管理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安合网”(www.anhewang.com)及APP软件(以下统称“安合网平台”)的出借人与债务人签署的《借款协议》(协议编号: )等 相关合同文件项下的债权,现甲方拟通过安合网平台转让其合法所有的债权,乙方拟通过安合网平台受让前述债权。现甲乙双方就上述债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标的债权
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主要信息如下:
债权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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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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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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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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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本金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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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年利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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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借款期限 |
**个月,*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月偿还本息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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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日 |
自**起,每月**日(24:00前,遇节假日提前) |
标的债权转让信息:
债权转让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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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债权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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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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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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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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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还款分期月数 |
**个月,*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遇节假日提前) |
第二条 标的债权的转让
2.1 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标的债权。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受让前述标的债权,并支付标的债权转让价款。
2.2 标的债权的转让
(1)标的债权转让日为本协议生效之日,即甲方将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且乙方向甲方支付标的债权全部转让价款之日。
(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自标的债权转让日起(包括该转让日),甲方基于标的债权所享有的债权及其附属的一切权利、利益均转让给乙方,该等权利、利益包括但不限于:
① 标的债权的全部所有权(现时的和未来的、现实的和或有的)和相关权益;
② 标的债权相关的滞纳金、违约金等的权利;
③ 获取标的债权被转让、被出售、被拍卖、被变卖或者被以其他方式处置所得的全部款项的权利;
④ 以诉讼或其他形式请求、收回、接受与标的债权相关的全部应偿付款项的权利;
⑤ 债权文件项下甲方享有的除标的债权及上述各项权利以外的其他一切权利和利益。
(3)甲乙双方一致确认,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受让债权文件项下的标的债权并承接《借款协议》及相关债权文件项下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2.3 标的债权转让价款
(1)双方同意,标的债权的转让价款以本协议第一条甲方持有的标的债权转让信息表中的标的转让价格为准。
(2)乙方应于标的债权转让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乙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安合达委托其指定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支付机构或资金存管银行,下同)于本协议成立时将标的债权转让价款在扣除甲方应支付给安合达的转让费用之后,从乙方第三方支付资金存管账户划转至甲方第三方支付资金存管账户中,划转完毕即视为标的债权转让完毕。
(3)乙方受让的标的债权按照其《借款协议》的约定,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保持不变。
(4)本协议中所指资金存管账户,系指甲方或乙方安合网注册后在第三方合作机构开立的资金存管账户,可通过第三方合作机构或其他通道进行充值或提现。
第三条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3.1 甲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文件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2 甲方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法规或协议的限制;本协议签署后,即对甲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3.3 甲方是标的债权的合法所有人,且有权转让标的债权;标的债权合法、真实、有效。
3.4 甲方同意并授权安合达委托第三方合作机构从乙方支付的转让价款中直接扣除甲方应支付给安合达的转让费用。
第四条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1 乙方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法律性文件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2 乙方对本协议的签署和履行不违反对其有约束力或有影响的法律法规或协议的限制。本协议签署后,即构成对乙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
4.3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用于受让标的债权的投标资金为其合法所有或享有支配权的财产,前述投标资金与其他任何个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纠纷,且不存在任何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4.4
乙方已知悉并确认:甲方对本协议项下所转让之债权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若出现受让债权未能按期还款的,应当由乙方依照本协议和《借款协议》的约定向借款人要求赔偿。
4.5
乙方知悉并确认:乙方已全面阅读、了解并接受《借款协议》及其相关附件的约定条款,尤其是风险提示条款,并了解受让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后,若发生借款人违约或相关风险事件等的,乙方可能无法获得预期收益甚至可能会承担本金损失的风险。
4.6
乙方同意和确认:由于债权受让人可能比较分散,无法亲自管理和行使对借款人的权利,为保障债权受让人的债权安全,债权受让人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标的债权的权利不可撤销地授权并委托安合网代为行使,安合网接受委托行使上述对标的债权的权利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债权受让人承担。
4.7
乙方知悉并确认,乙方签署本协议后,即承接了甲方在《借款协议》等相关法律性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及义务,甲方在《借款协议》所进行授权即视为乙方的有效的、不可撤销的授权,《借款协议》的相关方仍可根据前述授权开展相应业务。
第五条 税费的承担
5.1 除各方签署的其他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应按照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因签署和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相应税费。
5.2 因处置标的债权而产生的所有税费适用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
第六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确认,各方应就本协议内容、在签署与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知悉的有关信息或商业约定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相关信息所有权人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前述信息或商业约定,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相关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条 协议的变更
7.1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以安合网平台电子文本形式作出。
7.2 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发生冲突,以变更后的内容或补充协议为准。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声明与保证的,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其他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九条 特别约定条款
9.1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各方均已仔细阅读了本协议的条款内容,对本协议及标的债权的所有内容均已充分了解且无异议,并且承诺将严格履行本协议项下约定的相关权利及义务。
9.2 甲乙双方均了解并确认,安合网仅为本协议项下标的债权转让交易提供中介服务,并不就本次债权转让交易向任何一方承担任何保证责任或其他担保责任。如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债权转让事宜发生纠纷或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与安合网无关。
9.3 甲乙双方一致委托安合网对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金额进行计算并允许通过安合网平台发布,在无明显错误的情况下,安合网对本协议项下任何金额的任何证明或计算结果,应作为该金额有关事项的有效证明。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10.1 本协议的签署、生效、履行、解释、修改和终止等事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
10.2 各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争议均应当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安合达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协议的生效
11.1 安合达将甲方拟转让标的债权的招标信息发布在安合网平台,乙方投标资金支付至甲方的资金存管账户后,本协议成立并生效。
11.2 乙方根据本协议第2.3条的约定将标的债权转让价款支付至甲方资金存管账户时,本协议立即生效。
第十二条 其他事项
12.1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本协议中所用词语的含义与该词语在安合网有关债权转让介绍或说明的含义相同。
12.2 各方已经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及其含义,对于本协议项下的行为自愿承担各自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12.3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与本次债权转让交易相关的所有合同、协议、确认文件、通知等均可通过电子数据形式呈现,双方对相关互联网页或电子数据的同意、确认操作即视为合法有效的签署,对协议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本次债权转让交易所涉及各方主体向债权转让人送达的通知以安合网平台公告、站内信、电子邮件或短信等电子形式送达即视为合法有效的送达。
12.4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无效,该条款的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有效性的,则各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其他条款。
12.5 本协议与《借款协议》有不一致之处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借款协议》为准。
12.6 本协议项下的各标题仅为行文方便而设,不用于解释本协议。